明光市森防站被明光市委表彰为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
2012年1月18日,中共明光市委授予明光市森防站等单位为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以表彰该站在推动明光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所取得的优良成绩。
明光市森防站全体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努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能力,加强体系建设,广泛宣传,热情服务,力求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突破,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明光市森防站将再接再厉,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加快建设宜居明光、和谐明光作出贡献。 (通讯员:方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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