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六安市林业局与各区林业局签订了“十二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包括四项内容:一、防治目标:各县区2011—2015年目标管理指标,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松毛虫、杨树病虫害、重要经济林病虫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要求。二、县区林业局责任: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履行职责,精心谋划,研究对策,制定方案,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好,为党委、政府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将“十二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每年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将病虫情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强化检疫执法。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检疫申报、复检制度,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大力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木材检查站要切实承担起检疫检查职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好关口;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投入。三、六安市林业局责任: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检查督查,对年度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考核,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由市林业局进行表彰奖励。四、其他:对不能履行责任,没有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讯员 陈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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