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15号),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我厅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我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我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省林业工作大局、服务林业中心工作、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践载体和重要任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自觉的行动,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增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林业建设争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功立业。
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科学发展的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发挥本职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范围,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增强宗旨意识,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要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激发创争活力,加强基层组织。按照“机关党建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秀,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处室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爱护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弘扬沈浩精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至5月)。召开全厅动员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2011年“七一”前,厅将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厅将根据我厅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方法。
1、调查研究。各处室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党员和群众的过程,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性。
2、公开承诺。各处室单位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
3、领导点评。厅党组成员适时对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4、群众评议。厅党组对各处室单位党组织、各处室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5、评选表彰。厅党组对各处室单位党组织、各处室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考核,全面衡量工作实绩以及党员和群众意见,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
围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生动活泼、易于接受的形式,推动团队学习、全员学习、系统学习、终身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大力开展 “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等活动,积极推进读书成果转化,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2、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认真总结“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向机关全体党员推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高素质机关党员队伍。
3、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争创效能建设先进单位为载体,继续抓好效能建设向处室和基层一线延伸工作。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效能考核等手段,抓好效能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4、推进城乡结对联创。按照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要求,与六安市金安区九十埔村和祁门县芦溪村党组织联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共同研究制定争创目标和争创计划,经常交流学习好做法和新经验,在基层组织共建、党员队伍共管、干部人才共育、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科学发展共赢上取得明显成效。
5、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挂牌上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一些行政审批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发挥带动作用。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组织。厅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办公室由厅机关党委、厅人事教育处、厅办公室、驻厅纪检监察室共同组成。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系单位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对分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运用典型引路。借助“安徽林业信息网”、电子屏、活动专题简报、活动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对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舆论导向。继续深入开展向沈浩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厅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督促检查。厅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处室单位创先争优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
(四)搞好统筹兼顾。厅各处室和单位要统筹好两项活动的开展,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扎实推进。要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确保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又要借助活动促进日常工作更好的开展,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以干部作风的转变来检验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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