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林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委托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和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2项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的函》(造防函〔20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本次委托省林业厅监督检查的单位涉及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17家、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2家(名单见附件1、2),均属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采取各地自查和省厅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省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各有关市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先行自查,认真总结2010年度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监管措施和经验;定点加工企业的疫木除害处理数量和引种企业所引进的品种、数量、分散种植和销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同时,对所检查的企业逐一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意见。各市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表格(见附件3、4),请务必于2010年10月8日前报省林检局,同时将电子邮件发至:ssfzz@163.net。
附件:板材企业检查附表.xls
1、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名单
2、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名单
3、2009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板材企业疫木除害处理及监管情况表
4、安徽省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内容一览表
二○一○年
主题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行政许可 检查 通知
安徽省林业厅办公室
打印:胡晓东 校对:江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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