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网络森林医院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林防治〔2011〕66号       天长市、宁国市、灵璧县、太湖县林业局:     根据国家森防总站《关于加强网络森林医院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林防总〔2011〕37号)要求,经研究,在原有宁国市、太湖县两个试点市(县)基础上新增天长市、灵璧县2个市(县),以加快推进网络森林医院的应用,切实为林农做好服务。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要选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群众基础较好的10个行政村为示范村,开展、完善以网络森林医院应用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示范村建设试点。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应用网络森林医院指导林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为网络森林医院的进一步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二、试点单位要切实维护、补充和完善本地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信息等数据,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以文字、视频、出诊等形式及时解决辖区内用户通过网络医院提出的问题,对答复不了的难题可向上一级网络森林医院专家上报。     三、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通过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网络森林医院,并尽快开展网络森林医院应用培训,让公众了解和学会应用网络森林医院开展上网就诊。     四、网络森林医院在线服务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请试点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向我局反馈,以便更好地推动全省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工作。宁国市、太湖县请将网络森林医院建设工作总结于2011年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     联系人:张宏,电话:532452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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