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日讯 云南省2008年已有14个州(市)级森防站和近90个县级森防站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昆明市、文山州、楚雄州实现了“站”改“局”。同时,继续推动了县级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的成立。在2007年腾冲县、龙陵县、马龙县、澄江县、弥渡县成立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的基础上,2008年,保山市隆阳区、文山县、广南县、孟连县等县相继成立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文山州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州级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大队,并依法积极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检查工作,有效整顿和规范了辖区内的检疫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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