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情况,进一步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责任制,提高防控成效和管理水平,新疆林业厅决定于10月25日?11月9日对全疆各地(州、市)2010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林造发[2005]77号)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197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新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对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新林造 字[2007]44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为加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对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力度,按照年初自治区与各地(州、市)政府(行署)签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双线目标管理”的考核程序、评分标准和奖惩办法。
10月25?26日,新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将对抽调参加考核的各地(州、市)森防站负责同志进行考核前培训,培训后将分成南北疆两个组赴各地(州、市)进行交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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