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两地签署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控合作协议

    6月3日,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与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在浙江省嘉兴市就如何开展两地联合检疫执法工作开展研讨交流。会后,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王焱副站长、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严晓素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朱建华站长、蒋平局长出席了签约仪式。
      协议提出,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危险性、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方面的合作,共享监测资源与监测结果,并建立起行动一致的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应急预案;进一步促进苗木、花卉的调运检疫合作,在对草本类花卉检疫上,针对同一品种、同一调运人所取得的检疫要求书按所载有的数量逐次抵扣,最长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双方相互认可;从疫情发生区调出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凭县级及县级以上林业检疫机构出具的《除害处理合格证》和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出省)调运;加强检疫通报,及时通报双方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突发性和新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调入性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等事件。
      根据协议,双方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例会制度建立磋商机制,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沟通与交流,解决共同关心的植物检疫问题。
      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加大两地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合作力度,对确保地区林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上海“四个中心”建立和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