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林业事业取得了巨大发展,这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建设的高度重视。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指出:“要重视林业、造林,这是我们将来的根本问题之一。”80年代邓小平同志倡导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90年代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再造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进入新世纪,为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赋予林业在生态建设中首要地位,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重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特殊地位。胡锦涛同志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加强生态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要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地坚持干下去,让祖国的山川更加秀美,使我们的国家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60年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森林资源明显增长。全国森林覆盖率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60%提高到20.36%,人工林保存面积达9.25亿亩,居世界第一位。森林面积达到29.32亿亩,比改革开放初期增加近一半;森林蓄积量达到137.21亿多立方米,比改革开放初期增加了1/3。二是局部生态明显改善。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3.67亿亩,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一倍。退耕还林工程造林4亿多亩,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多百分点。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天然林14.3亿亩,减少资源消耗4.26亿立方米。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5.8%,农田林网控制率增加到74%。三是防沙治沙明显突破。全国沙化面积由上世纪末的年均扩展约3436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约1283平方公里,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四是物种保护明显加强。建立林业自然保护区2006处,总面积18.4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2.8%,有效保护了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65%的高等植物群落、49%的自然湿地。五是供给能力明显提高。60年共为社会提供木材60多亿立方米,2008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44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突破700亿美元,成为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林业发展水平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面临着许多挑战。集中表现为“四个严重不足和四个很大差距”。
我国森林资源严重不足,与实现生态良好国家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为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在总量上,我国森林覆盖率20.36%,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3,排在世界第139位。人均森林面积仅为2.17亩,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1/4,排在世界第144位。人均森林蓄积量仅为10.15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7,排在世界第112位。在分布上,我国东部地区森林覆盖率为35.68%,中部地区为33.30%,西部地区为17.05%,东北地区为40.22%。特别是占国土总面积近1/3、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西北五省,森林覆盖率仅有7.41%。在质量上,我国森林每公顷蓄积量85.88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114立方米的78%,其中人工林49.01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每公顷乔木林平均年生长量3.85立方米,仅为林业发达国家的50%。在结构上,在我国所有森林中,人工纯林的比重仍占63%,其中乔木林的纯林比重高达87%。正是由于这些问题,森林资源现状与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离实现生态良好还有很大距离。
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由于我国森林资源严重不足,生态系统功能不强,生态产品短缺,直接和间接地导致和加剧了一系列生态问题。一是荒漠化十分严重。全国荒漠化土地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6%,沙化土地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2%。全国约有4亿人口受到荒漠化和沙化的影响,有近1亿亩耕地和8亿亩草地受到风沙的危害。二是水土流失面积巨大。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陆地总面积的37.0%。过去50年中,因水土流失毁掉的耕地有4000多万亩,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亿吨。三是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加快。由于森林、湿地的蓄水功能下降,我国旱涝灾害发生次数不断增多。唐代每年1.6次,宋代1.8次,元代3.2次,明代3.7次,清代3.8次,近50年平均每年旱灾6~8次、洪灾约50次,并且危害越来越大。四是生物多样性锐减。我国濒危的哺乳动物有94种,鸟类有183种,爬行类17种,两栖类7种。植物的濒危比例在20%左右,高于世界15%的平均水平。
我国木材等林产品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有很大差距。按照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2020年前我国经济将保持7%以上的增速,再加上人口的增加,对木材的需求十分强劲,以下四组数字可以说明其严峻性。一是“十五”末森林资源消耗量。2005年,我国消费的木材及木材制品,折合成森林蓄积量为5.5亿立方米,当年我国自己提供了3.6亿立方米, 缺口近2亿立方米,全部靠进口来弥补。二是“十一五”末森林资源消耗量。据预测,“十一五”末我国年消费的木材及木材制品,折合成森林蓄积量将达到7亿立方米左右,而我国森林资源只能提供约4亿立方米,缺口约3亿立方米。三是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森林资源消耗量。世界人均消费木材为0.58立方米,相当于我国2005年的人均消费量的两倍。也就是说,我国要达到世界人均水平,每年要消耗森林资源11亿立方米,相当于我国现有森林资源总量的1/12。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森林资源消耗量。按照目前我国森林中成熟林和近成熟林比重,以及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利用,我国每年合理的森林资源采伐量约为2.5亿~3.0亿立方米,但实际采伐量远远超过这个数量。过去五年中,年均采伐量达到3.79亿立方米,其中采伐的中幼林占到75%。可以说,我国木材生产是在“寅吃卯粮”。
全社会生态意识薄弱,与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要求有很大差距。这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的思想还普遍存在。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经济增长,随意侵占林地、湿地的行为屡禁不止,以资源高消耗、生态高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模式还没有根本改变,尤其是一些林区依然是“木头经济”、“木头财政”,保护森林资源的压力非常之大。二是保护森林资源还没有成为全民的共同行动,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或生存发展的需要,一些地方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垦乱樵的现象仍较普遍,严重破坏了林草植被和生态系统平衡。三是生态文化还不够繁荣,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由于过去对生态文化建设的忽视,导致生态文化产品数量少、质量低,传播手段和传播渠道相对缺乏,普及生态知识的基础设施相当落后,难以满足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观念的要求。四是林业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难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由于林业发展形势变化很快,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制定较早的林业法律法规已经难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急需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等还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林业普法和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这些差距或问题,有的体现在物质方面,有的体现在制度方面,有的体现在思想理念方面,都需要在建设生态文明中,认真对待,全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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