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林业局正抓紧进行实施主体、行政许可项目以及有关规定的全面清理工作。目前,已保留3个合法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国家林业局上报国务院审改办的97项行政审批项目中,保留56项,改变管理方式8项,下放5项,包括造纸林基地经营公司使用林地面积和区域审批、年度木材运输总量审批在内的26项被撤销。保留项目比较完整地保留了国家林业局的基本职能。
从2003年12月开始,国家林业局在做好前阶段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就抓紧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印发了《国家林业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方案》,组织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600多人参加行政许可法的知识测试。
下一阶段,国家林业局将组织修改审定《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人员违规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继续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期限、收费等有关内容,并予以公布。对取消、调整和改变管理方式的林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要求提出后续管理办法。
在6月11日召开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准备工作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强调,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强化职能管理和依法行政有重要意义,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该清理、废除的绝对要清理、废除,该保留的要坚决保留。国家林业局各部门要做到思想到位、工作程序到位、人员到位,以迎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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