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9月24日报道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天的祖国大地,处处呈现着青山绿水的生态景观。在农村,昔日的荒山荒地,如今都披上了绿装;在城市,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人们切身感受到,共和国的绿越来越浓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经过务林人几十年的不懈奋斗,林业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进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提升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森林资源步入了较快发展的新阶段。我国森林覆盖率已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8.6%上升到18.21%。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99~2003)结果显示,全国森林面积已达17490.9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24.56亿立方米,其中人工林面积5325.73万公顷。我国森林资源在世界上已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森林面积居世界第五位,森林蓄积量居世界第六位,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新中国森林资源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 新中国森林资源变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70年代末期,森林资源主要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林业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一时期,林业作为基础产业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森林资源曾一度出现消耗量大于生长量。1973年至1976年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覆盖率为12.7%。1977年至1981年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森林面积有所减少,森林覆盖率为12%。林种结构中,用材林所占比重超过70%,防护林比重不足10%。这反映了以木材利用为主的林业经营思想。 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后期,森林资源处于木材利用为主和兼顾生态建设的发展阶段,在满足生产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需求的同时,逐步得到了有效保护与发展,步入了较快增长时期。这一时期,坚持“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方针,我国提出了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奋斗目标。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造林绿化工作,陆续启动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一大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第三、四、五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蓄积量出现了双增长的良好局面,森林覆盖率从12%增加到16.55%。全国用材林所占比例保持在60%以上,防护林所占比重有所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开始得到重视,投入力度逐步加大。 第三阶段,从上世纪末至今,以整合后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为标志,林业建设开始步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期,森林资源进入快速增长的新阶段。 入新世纪,贯彻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指导方针,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两次清查间隔期内,我国森林面积增加1496.8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增长了1.66个百分点。林木年均净增长量4.97亿立方米,年均采伐消耗量为3.65亿立方米,继续呈现长大于消的趋势。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7.98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净增8.89亿立方米。防护林和特用林面积占林分面积的42.81%,上升了21个百分点。用材林面积占林分面积的55.07%,比第五次清查下降了19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历史性转变已初见成效。此外,非公有制森林面积比例为20.32%,森林蓄积量比例为6.77%。在现有的未成林造林地中,非公有制比例达41.14%。我国林业所有制形式和投资结构开始趋向多元化。 人工造林面积居世界首位 人工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恢复和重建森林生态系统、提供林木产品、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林资源的培育,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国人工林保存面积有8亿多亩,占世界人工林面积的1/3。据联合国全球森林资源最新评估,全球年均减少森林面积约1亿亩,而中国年均增加森林面积6000多万亩,人工林面积年均增量占全球年均增量的53.2%,是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 1978年开始实施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东北、华北、西北地区的13个省(区、市)的551个县(旗、市、区),现已进入第四期工程。我国49%的规划造林地、83%的荒漠化土地、85%的沙化土地都在“三北”地区。该项工程建设开展30年来累计完成造林保存面积2446.9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0.51%,重点治理区的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化。 从1988年开始,先后在青海、西藏、江西、湖北等18个省(区、市)的1035个县启动实施的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839.6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平方公里,流域森林覆盖率由工程实施前的19.9%提高到31.2%,治理区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9.3亿吨降低到5.4亿吨,减少了42.0%。 涉及北京、天津等26个省(区、市)的958个县(市、区、旗)的全国平原绿化工程自1988年实施以来,新造农田防护林376.8万公顷,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74%,为农业稳产高产提供了保障。该工程累计完成造林710万公顷,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由1987年的7.3%提高到15.8%,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呈现出“白天不见村庄,夜晚不见灯光,平原有森林,林内有粮仓”的新景观。 涉及辽宁、浙江、海南等沿海11个省(区、市)的261个县(市、市辖区)的沿海防护林工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累计造林393万公顷,基干林带总长度已达到17800多公里,初步实现了合龙,构建起沿海防护林体系框架,在减少台风、风暴潮、风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全国红树林面积也由工程实施前的18842公顷增加到26600公顷,滨海湿地和一大批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试点启动至2008年底,全国累计实施退耕还林任务4.03亿亩,工程造林占同期全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的52%,相当于再造了一个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退耕还林工程范围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级单位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从中受益。该项工程使全国有林地面积增长15.4%,使全国森林总蓄积量增长10%以上。 工程造林取得显著效益的同时,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中华大地蓬勃开展,截至2008年底,有115.2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38.5亿株,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显著的植树运动。 造林质量管理是森林资源增长的生命线 造林质量管理是森林资源增长的生命线,国家林业局对此高度重视。2001年初,局党组提出要着力加强“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质为先”就是指强化森林培育质量管理,提高森林培育质量与成效。 为适应六大工程建设需要,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2001年7月,国家林业局在造林司新设造林质量管理处,2003年4月,又成立了国家林业局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国造林质量实施监督,归口管理造林质量举报等各项工作。围绕“质为先”的工作要求,国家林业局先后颁布了《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造林质量举报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和管理办法,相继规定了造林作业设计审批制,种苗“一签两证”制,营造林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报账制等。2003年年底,在收集整理全国森林培育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国家林业局出版了《全国森林培育技术标准汇编》,2009年又发布了《人工造林质量评价指标》。现在的造林质量管理不仅仅是造林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和3年保存率几个简单的评价指标,已涉及规划设计、作业设计、种苗生产、施工作业、幼林管护、森林经营各道工序。《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规定了数量、质量与管理3大类37个指标。 2002年10月全国营造林质量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各地提高造林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以六大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托数字林业,依靠3S技术,建立的以地理信息和数据库为基础的跨工程的国家、省、地、县四级森林培育管理信息系统,使森林培育管理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开通中国营造林质量网,在全国建立群众造林举报制度,这些对提高营造林质量和成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强化全国营造林的管理与监督,2002年以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还组织局直属4个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统一开展了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以省(区、市)为单位,每年抽取约300多个县(市、区、旗),对营造林数量、质量以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综合核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全国营造林核实率已由2001年的60.2%提高到2006年的95.1%,合格率由2001年的74.6%提高到目前的92.7%。 有了组织、制度、标准等各方面的保障,我国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改善。进入新世纪,我国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稳定在95%左右,造林绿化质量呈现总体好转的态势。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林分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面积比为47∶50∶3,林分单位面积年均生长量为3.55立方米/公顷,平均郁闭度0.54,平均胸径13.8厘米。林分生长发育状况较好,林木生活力等级达到中等、良好以上的林分面积比例分别为50.58%、42.22%,没有病虫害的森林面积占79.91%。 我们相信,有了质量的保障,通过全体务林人的努力,胡锦涛主席在第15次APEC会议上作出的 “到201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0%” 的承诺定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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