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

     3月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2010年起,在中央确定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之后,省财政对集体权属的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也相应提高到每亩10元。省财政厅有关部门透露,今年财政大幅提高预算资金,共安排8066万元补偿省级公益林,比上年增加3845万元,增幅高达91.1%。今后,随着省级财力增强,我省还将逐步加大对公益林保护的投入力度。

  我省属于中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达26%以上,目前全省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2491.5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770万亩、省级公益林721.5万亩。我省2001年被列入全国11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之一,2006年全面建立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补偿资金和补偿面积逐年增加。

  据了解,我省林业产业发展迅速。林业产值多年以年均两位数速度增长,去年林业产值首次突破500亿元,达到567.4亿元,比上年净增145.88亿元,增长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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