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或将迎来不一样的春天

   在一次部署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能让林区职工提着裤子到外面找厕所。”
  虽是句玩笑,却是现阶段国有林场相当一部分职工的真实生活写照。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被边缘化,成为国家诸多民生政策难以惠及的“孤岛”。林场职工生活贫困,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
  全国国有林场职工62万户,人均住房却只有13.3平方米,这些房子大部分是泥草房、干打垒、土坯房,西北地区还有部分窑洞。
  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成为国有林场职工多年的企盼。
  随着这项工程的全面启动,如何更好地把握政策界限,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危旧房改造与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有什么不同,危旧房改造试点省份目前又探索了哪些经验?
  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会上,记者采访了有关负责人、专家和林场场长。
  政策界限1:户型设计要把握一个度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基本户型为50平方米建筑面积。到底多大面积合适?各地普遍关注。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站长郝燕湘说,全国4500多个林场,情况各不相同,不可能一个模子都搞50平方米,要根据当地普通职工的住房面积和职工意愿做适度调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享受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在户型设计上,一定要把握一个度,不能把面积搞得过大。
  据了解,为了探索危旧房改造经验,去年国家在南方12个省(区、市)选择了12个国有林场开展试点,试点的户型面积在50平方米~69平方米。
  政策界限2:多方工作争取减免项目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大致造价为1000元/平方米左右,其中林场和职工自筹占到40%~60%。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享受与煤炭棚户区、城市棚户区以及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中央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税费减免潜力很大。去年,作为工程试点的湖南省大围山林场,通过税费减免,办理各项手续的税费由减免前的482元/平方米降至222元/平方米,节约费用开支达260元/平方米。与棚户区改造工程不同的是,在资金筹措上,危旧房改造多了一块由地方市(县)支持的政策,使得开源又多了一个渠道。
  试点经验:保证生产减轻筹款压力
  去年9月,安徽省茅山林场启动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工程涉及225户,预计明年春节前,职工就能住进新房。
  这次改造,林场原址将重建93套、异地将新建132套。搬到县城里的职工,如何不耽误护林防火工作?场长舒畅说,林场下一步将在职工工种和岗位上进行调整。
  考虑到林场距离县城有80多公里,在县城建房不利于职工上下班,湖南省大围山林场选择了在场部原址重建,把过去分散在各工区30个护林点的170户职工集中安置到两个小区居住,确保职工生活工作两不误。
  为了减轻职工自筹资金的压力,大围山林场已协调浏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发放住房贷款300万元,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减轻职工一次性缴款的压力。
  借鉴提醒:确保基础设施和拥有产权
  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先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一个棚改,一个危改,两者之间有哪些可以相互借鉴?
  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从工程实施管理、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等方面都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提供了借鉴。但专家提醒,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不能完全照搬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模式和做法。
  棚户区改造是一片一片地改,国有林场点多面广,要一户一户地改。同时,每个国有林场在规模、自然条件、经营水平和经济实力上差距较大,与国有林区相比,情况更为复杂,改造形式更加多样。
  在危旧房改造中,有的林场仅涉及两三户,而这两三户又分布于不同的乡镇;有的林场涉及几百户。据初步统计,在此次参加危旧房改造的林场中,约有一半的林场改造户数不超过100户,且大多单一分散;有的省1000多户要涉及上百个林场。与棚户区改造工程相比,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形式更加多样,为统一建设和职工自建相结合。
  危旧房改造既有利于改善林区民生,又为国有林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郝燕湘说,如果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跟不上去,这项改革也很难实施。
  在全国4507个国有林场中,有的林场面积不足万亩,有的超过100万亩;有的市(县)多达十几个国有林场,有的只有一两个林场。
  郝燕湘提醒,各地在规划布局时,要把危旧房改造工程放在整个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中来谋划,进一步优化林区生产力布局,推动生产区与生活区逐步分离,加速林区小城镇建设的步伐,不能今天把房子盖起来,明天又拆掉了。
  “要尽量通过这次危旧房改造,使职工从‘无产者’变为‘有产者’,尽可能地让职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郝燕湘说,对于生活困难、无力出资进行房屋改造的职工家庭,可通过由林场统一建设廉租房的方式解决,免收或减收租金。待鱼饵条件具备时,林场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廉租房的全部或部分产权出售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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