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2日讯 3月17日,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稽查办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下发《关于开展中央林业投资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徽、广东、广西、四川等省(区)先行组织开展对2010年度中央林业投资(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国债投资及地方各级配套资金)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局稽查办将根据其自查及整改结果,组织开展重点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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