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8月1日报道(记者:温雅莉)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亮剑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法保护林地资源,提高林地保护管理水平。
近期,一些地方乱征滥占林地问题较为突出,毁坏林地现象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引起了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大林地保护力度。为组织好“亮剑行动”,国家林业局成立了由副局长孙扎根任组长,森林公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宣传办公室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局。
通知明确,此次“亮剑行动”打击重点是:毁林开垦,尤其是借土地开发整理名义实施毁林开垦行为;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城乡经营性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工程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同时,各地特别是泛珠三角地区要结合实际,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一并纳入此次“亮剑行动”范围。此次行动目标是:重拳出击,集中时间、力量,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有效遏制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势头,树立林业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增强林地保护意识;创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多策并举,标本兼治,坚决守住林地保有量这条“红线”,有力保障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行动目标和职责分工,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认真谋划好、落实好专项行动。
一是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各地要对辖区内占用征收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采取实地清查、摸底排查等方式,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核查,切实掌握当地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要集中查处一批非法占用林地的大要案件,依法收回一批非法占用的林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发现林业系统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非法占用林地数量较大、情节严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要列为省级挂牌案件重点督办,一查到底,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新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林地管理工作特别是现场查验、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展开自查自纠,严格实施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实现林地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实行倒查问责机制,严肃处理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
要建立健全资源管理部门与森林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督查督办等工作,加强对占用征收林地重点项目的日常检查,对辖区内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打击,打防结合,坚决遏制违规用地和非法占用征收林地现象。要加强林地管理培训,切实规范林地管理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切实提高保护林地资源的积极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林业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要派出专职法制宣传员,向项目单位、施工企业宣传普及林地管理保护的政策法规。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检举非法占用征收林地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要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配合、行动一致,形成工作合力。要督导检查,狠抓落实,各地要派出工作组深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集中、林地资源管理混乱、林地案件多发高发的重点市县、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林地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加强督查,总结林地管理、保护、执法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推广学习。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国家林业局已对10起重特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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