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大力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工作是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基础,消灭虫蛹等越冬虫态有害生物,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宿州市林业局十分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并于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产地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抓好苗木出圃前的产地检疫工作。

市森防检疫站首先调查全市种苗分布资料,初步掌握各类种苗的品种、面积、地点等情况。随后组织全市检疫人员认真学习《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并确定全市为害种苗的检疫对象的种类和应施检疫的树种,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最后制定实施的时间、路线,并准备各种表格,检疫检查器械及交通工具。无论林场、苗圃,个体育苗户,每到一地认真询问、检查、记录,发现检疫对象、危险性病虫及可疑病虫,责成进行除治。至2月27日为止。全市对18个国营场圃,109个育苗专业户实施了产地检疫,总检疫面积4880亩,苗木1499.56万株,产地检疫率98%。

在全市产地检疫工作中,各县(区)严格按产地检疫操作规程进行,对所辖范围内的育苗地逐块进行了检疫。其中泗县于2005年12月初就对2006年度产地检疫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泗县苗圃和集中连片的育苗大户由县森防站实施产地检疫,其余零星育苗户由各地林业中心站兼职检疫员负责。县林业局于2006年1月10日召开关于产地检疫工作的专门会议,会上对产地检疫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了学习和培训。砀山县本着“既不引祸入境,又不染灾与人”的原则,于2月20-25日对全县所辖的5个国营苗圃和85个大的个体苗圃开展了产地检疫调查,并对部分苗圃、林场的有虫植株进行了就地销毁处理。萧县林业局安排专用车辆,于2月下旬对所辖区域内的场、圃进行了产地检疫,共检查各类苗木:杨树151.3万株、铅笔柏17.8万株、蜀桧1.15万株、龙柏0.3万株、国槐类3.95万株、经济林苗木48.2万株,其它树种及各类花卉苗木137.25万株。合计1903亩,407.56万株。

在检疫过程中,充分发挥检疫把关作用,严格按照“一签两证”制度的要求,坚持不经森检机构检疫的种苗不能用来造林的原则,抓好造林苗木的复检和跟踪检疫,并切实加强对调入苗木的检疫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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