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政府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

 

7月5日,池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间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并与各县、区政府、九华山、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松材线虫病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章霞升副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确保九华山风景区、牯牛降保护区和全市160多万亩松树安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治指挥机构,尽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制定预防和除治方案,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实现防治工作的新突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确定的各项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大宣传,加强检疫,强化疫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疫情调查和检疫检查。二是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池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细则》等有关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规定,严格执行松木及其制品运输、使用的检疫申报和举报制度,认真搞好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和复检工作。检疫机构要加强宣传,做到依法行政、消除隐患。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讲求实效。各级政府要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的投入,不断加强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要将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培训、监测、检疫、除治、科研等工作经费。对清理枯死松树造成群众损失的,给予群众适当补助。要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认真研究制定防治松材线虫病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防治工作。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使用管理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严禁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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