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治水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确定的检疫封锁、复检、死松树监测、清理、检疫申报等各项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二是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执法过程中,检疫执法机构要以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主、做到依法行政、消除隐患,维护发展大局。各有关企业,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外地调入松木制品检疫申报制度,主动配合检疫执法,加强自查和与林业检疫机构的沟通,对发现的从外地调入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和违章调入的松木制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讲求实效各级政府要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和完善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能力。要将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培训、监测、检疫、除治、科研等工作经费。
为切实做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县林业局与11个林业站和2个国有林场签订了《“十一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乡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主要任务。要求各林业站负责落实“目标管理双线责任制”,将“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列为林业站职工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按时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自查和考核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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