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认真贯彻省政府办明电精神 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东至县在接到省政府办公厅明电《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转发《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调整东至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要监管并做好本范围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二是坚决执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申报制度。凡从县境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包括包装箱、电缆盘)的单位,应先向林业部门进行申报,经林业部门登记核实后方可调入。

三是认真搞好检疫查堵工作。县交通收费站和县公安交警队在收费和路检时,及时向林业部门提供装运松木及其制品进入或途径我县情况;各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要严格执行检疫检查制度,严禁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严格检查从外地进入或途径我县的松木及其制品。

四是进一步加强枯死松树监测清理。各乡镇政府和国有场(圃)要继续坚持常年监测、常年清理枯死松树制度,对交通沿线、城镇周围、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木材加工厂、木材市场、建筑工地、仓库、通讯站、基站、光缆和电缆架设区域)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附近松林,特别是与疫区、疫情发生区毗邻地带,要确定专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调查,发现可疑死树要及时取样并送检。对松林中发现的枯死松树,要督促森林经营者,及时予以清理。对松树枯死情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林业站、国有场(圃)要在每月20日前将枯死松树情况上报县林业局,以便及时了解情况,确保枯死松树清理彻底,不留隐患。

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县林业局发文进行部署,严格要求各单位安排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此次普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第1部分:人工地面调查技术规程》进行抽样和取样,规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认真填写有关调查表。(通讯员:余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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