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切实抓好春季造林绿化用苗检疫工作

当前正值植树造林的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有效遏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保证造林质量,亳州市林业局下发《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春季造林绿化用苗检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抓好春季造林绿化用苗检疫工作。

通知指出,抓好植物检疫工作,是预防和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有效措施,各县区林业局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明确林检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春造林用苗质量,保护好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要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苗木、花卉、木材的单位和个人核发检疫登记证,加强对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管理,准确掌握本地调运的种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主要流向,加强引种检疫审批和检疫监管。森林植物检疫人员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开展产地检疫及造林用苗调查,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做好植物检疫工作,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要密切关注杨树草履蚧、杨树天牛、苹果蠹蛾疫情的动态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美国白蛾的监测调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各县区林业局在开展检疫过程中,要善于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封锁、扑灭,将有害生物灾害控制在源头。加强对调运过程的检疫监管,对无《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未经现场检疫的花卉种苗,不得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要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确保调运造林绿化用苗不漏检。要准确掌握调入本地的春季造林绿化用苗的品种、数量和批次,特别是对从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区调运的苗木,一定要进行有针对性地复检工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处置重大外来和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精神,重视和加强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林业植物检疫工作中发现重大疫情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按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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