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及产品松材线虫病专项检疫检查活动月和森防宣传月活动要求,县林业局分别成立了以朱纯祥局长为组长的潜山县松木及产品松材线虫病专项检疫检查活动月领导小组和潜山县“森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潜山实际情况,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
县森防站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森防宣传月竞赛试题”答题活动,共组织林业系统职工101人参加书面竞赛。其他人员19人参加书面竞赛,5人参加网上竞赛,并紧紧围绕“宣传防治法规,促进依法防治”的主题,通过“宣传与执法相配合,培训与普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防宣传活动,宣传依法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
近期,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和木竹检查站、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组织辖区域内的被检单位或企业开展自查,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认真做好自查登记统计工作。通过自查,查清了县内通讯、广播电视、电力等部门使用的松木光缆盘、电缆盘等松木制品存放的库房、建设工地等场所,了解其松木光缆盘、电缆盘等制品的来源、数量和检疫情况,并做了详细登记备案工作。
在自查的基础上,对进出天柱山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道路,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和木竹检查站协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科学安排检疫检查,严禁外县松木及其制品进入我县。
县检查活动月领导小组整合检疫执法力量,对县内的检查对象开展联合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天柱山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通讯、广播电视、电力等部门使用的松木光缆盘、电缆盘等松木制品存放的库房和施工场所,检查了涉木单位林木及其制品使用情况。
此外,县检查活动月领导小组还检查了执法大队、中队和木竹检查站履行检疫职责情况和双向检疫查验及登记处理情况,是否执行省林业厅等四部门通知规定,检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和木竹检查站、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乡镇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是否严格执行《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告》(第111号)、县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告>(第111号)的通知》等规定实行全程检疫监管,按照要求执行零报告制度上报月报。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林业植物检疫行为,强化了检疫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森林植物检疫在促进潜山林业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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