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中央林业会议精神 初步探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六安市裕安区林检局

裕安地处皖西大别山门户,有林面积85万亩,山区、丘陵、湾畈、生态林、商品林、水土涵养林皆有,历史上属林业有害生物多发县区之一,随着林改工作的不断深入,也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困难,我们就林业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抓住"四个机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方向,清晰了政策,具体了措施,解决了长期困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问题,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1、林农护林防灾积极性逐步提高

林权制度改革后,极大地激发了林农护林防灾积极性,林农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做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实现了真正意义的责权利相统一。农民把山林资源看作是建在山上的绿色银行,山没人管,林没人种的现象已不存在。为确保经济产出,劳动成果不因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而付诸东流,农民更加关心生物灾害问题,更加自发、自觉、自愿积极的开展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为防治工作奠定了更加广泛和牢固的社会基础,预防和除治的主战场已转移在农村,形成林农自己要防的局面,给森防部门防治工作带来积极有效的一面。

2、防治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

林改后,在产权明晰的同时,也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更加明确,集体林地承包后农户成为承包林地的责任主体,在依法拥有经营权的同时,也依法承担着防治义务,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已成为农户的责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确定的"谁经营,谁防治"的防治责任有了明确具体的主体,森防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灾情调查,疫情防范,病虫害防治的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能贯彻落实。

3、拓宽了社会化防治服务面

林改后,在放宽搞活集体经营的同时,林农"三防"(防火、防盗、防灾)意识加强,更加积极的主动的寻求有能力的社会防治服务组织,形成社会防治服务从点到面,扩大了市场空间,拓宽社会化防治服务面,促使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服务朝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同时森防机构职能转变加快,强化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督导检查,为林农的合法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投融资渠道

林改后,将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渠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将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监测预报、检疫检验、防治费用将纳入财政预算,形成公益林防治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以经营者投入为主的新机制,建立森林自然灾害政策性保障、森林有害生物保险等制度,为解决长期制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不足,渠道不畅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经济保障。

二、存在 "三个问题"

林改后,我们看到机遇,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三难"问题突出,林农自主意识强化等因素也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带来了一定困难。

1、随着林改工作的逐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也必须改革,以缓解集体林分户经营的抗灾能力减弱的矛盾,我区现有85万亩有林地共分散数十万个经营个体,虽然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所提高,但林权分散化、多样化经营形成,也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带来了新的矛盾,在灾害面前单个林农经营风险大,抗灾能力弱,防治成本高的"三难"问题普遍存在,林农有心管,无力防的情况有可能使病虫害发生进一步加剧,加之个体的防治意识,防治能力的差距,自主意识强化,可能出现你防我不防,苗木你检疫,我不检疫等互相观望和等靠的现象,造成交叉感染,扩散蔓延,错失最佳控制良机,导致小灾变大灾。

2、自我管理能力弱,防控技术低

林改后,必须提高防治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但目前存在集体林依法承包给农户后,亿万农户成为防治责任主体,有经营管理的自主决策权,这样容易形成个体经营逐利性和缺乏防控知识,防治方法不科学,生态安全无保障,甚至高毒高污染化学药剂再度泛滥,造成生态危机。因此森检部门必须强化管理职能,真正履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安全职责,承担对农户科学防控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行无公害防治,防止高毒高污染化学药剂再次进入林业防治市场,防止农民作业不当造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物多样性。

3、市场化防治队伍薄弱

林改后,加强社会化服务,推进防治市场化,专业化进程势在必行,我区在这方面还处于薄弱,虽然组建了以国营林场、苗圃为主的两支应急队伍,但是目前基础设备缺乏,启动资金困难,专业水平不高,很难适应突发性和大面积灾害。必须积极培植社会化防治服务力量,建立市场准入,资质稳定的防治队伍,完善服务化体系,提高专业防治能力。

三、做好"六项工作"

抓住林改后的机遇,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森防机构建设

根据我区实际,首先要在政府主导下稳定队伍,林检局要充实专业化的技术力量,改善机构设施,加快检疫检验和外界监测作业条件,加强标准站建设,协调多科室配合作战,提高行业管理,应急处置,技术指导能力。要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林业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辖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产地检疫和除治,乡镇村组要确定虫情调查员和协防员,使县区、乡镇、村组、林农大户上下统一协调一致。建立虫情报告制、限期防治通知书制、防治委托制等联络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义务。

2、建立联防联治机制

自上而下要建立以防火、防病、防盗为主的"三防"联合组织,引导林农实行联合防治,统一防治,应急处置,形成网络,协同作战,最大限度,最佳时间,最小范围,最低损失的控制病虫害,确保小灾不出村,大灾不出县。

3、加速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政策,采取物资鼓励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吸纳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和个人,成立专业公司,专业队,森林医院,树木医生等多种形式进入防治领域,开展承包、咨询等业务,解决林农一家一户防不了、治不好的问题,形成以各级林业防治队伍为主导,社会化防治组织为骨干,林农互防为基础的社会化防治新格局。

4、完善防治投资政策

建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检疫检验、防治等费用应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重大疫情和突发灾害应急储备基金制度;根据不同经营类型建立公益林、生态林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重大灾害的治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以经营者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补贴为辅的投入机制,逐步实行森林保险制度。

5、强化依法防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推行依法行政,实行依法防治,可以出台一些针对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把防治从以行政措施为主管理转向以繁体字法律法规管理为主上来,加速标准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效力。在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地方法规相配套,以技术标准为支撑的防治法规体系框架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形成知法、守法、执法的林业有害生物依法防治新模式。

6、开展防治技术入户工程

行政村是防治的基本单元,村级森防员是监测和防治第一力量,我们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科技承包,试验示范,采取发放防治技术手册,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技术培养基层能手、赤脚医生,直接服务于林农。做到村村有1-2名森防员,建立健全基层防治体系,强化自我防治意识,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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