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食叶害虫在我区历来均有发生,危害时有严重。我们时刻关注,特别当前的天气条件十分有利于杨树食叶害虫的繁殖,造成我区局部道路绿化、片林受杨树食叶害虫危害。根据省、市《关于切实抓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防止杨树食叶害虫暴发成灾,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和生态安全,保障广大林农利益。我们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抓好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一、抓好宣传发动 今年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杨树食叶害虫在我区不仅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而且新安、徐集、单王等乡镇发生呈上升趋势。对我区312国道、淠史杭干渠等大面积杨树构成极大威胁,林业局日前专门转发了省、市紧急通知,并提出要求:各乡镇村务必高度重视,务必要将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状况,落实专人负责,发动群众,做好杨树食叶害虫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预测预报,采取有力防治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广泛宣传杨树食叶害虫的危害性,帮助广大林权经营单位和个人掌握杨树食叶害虫的识别、防治适期和防治方法,进一步提高防治效果。 二、抓好全面普查 为充分发挥我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乡镇级兼职测报员、村级森防员的作用,我们不仅组织技术人员对杨树食叶害虫发生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普查。普查面达到90%以上。在初步查清害虫种类和分布的基础上,对新安、徐集、石板冲等重点林地,及时制定防治方案。而且在312国道、合六叶高速、六佛路等主要高速通道沿线、大面积成片纯林及林网设点重点监测,准确掌握虫龄,即时组织开展应用新技术,采取生物农药、仿生制剂、植物源杀虫剂等无公害农药进行防治。 三、抓好责任落实 我们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目前已把防治任务落实到重点乡镇和各林权单位及个人。特别是对单王等虫害发生严重区域已向林木经营者发放两期“限期除治通知书”,依法督促其开展有效防治。全面实行责任制,任务落实到地块、具体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并且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所承担的责任。区林检局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防治成效。区政府将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工作纳入到年终乡镇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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