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德县林业局对全县所有涉木木材加工厂实行分厂包干检疫监管制。 各乡镇辖区内所有涉木木材加工厂的检疫监管由所在地林业站负责。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森防员为第二责任人,林业站各企业包厂检疫监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县林业局对日常监管中常见问题制定了检疫诚信赋分标准,对企业或业主日常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不同的信誉分值。当一个年度内,其信誉为一次或累计扣完相应分值时,县林业局将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至少为一个月,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和业主,将依法撤消其木材加工经营行政许可。 县森防站在日常检疫监管过程中,对厂区单次检疫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当即下达《检疫处理通知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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