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部署全县松毛虫防治工作

    松毛虫是歙县常发的一种历史性顽固害虫。据2010年对幼虫越冬情况的调查统计,其发生面积达4.2万亩,2011年全县的受害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为保障全县松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日前歙县政府就全县松毛虫防治工作发出通知,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就以下四个方面提出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松毛虫的暴发,不仅会直接造成大面积松林资源的灾害,且波及受害林地周围的耕地、农田、道路和居民房屋,严重影响全县的生态环境和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务必引起高度的重视。各发生区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发动,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药剂药械到位、防治措施到位,坚决遏制松毛虫危害,确保不出现大面积灾情。2、加强虫情监测。各发生区要认真加强虫情调查和预测预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发生范围和发生程度,密切关注虫情的发展态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除治。3、全力组织防治。在做好虫情调查的基础上,幼虫危害初期就要全力组织群众开展防治。实行生物、化学和人工等综合防治措施,把公(铁)路、水路、主要旅游干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周围的区域作为防治重点,在采取白僵菌等生物药剂对害虫实施全面控制的同时,对高虫口发生区域,采用烟雾剂或噻虫啉化学防治迅速压低虫口,同时做好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治,坚决把成灾率控制在0.35%以下。对周围有桑树分布的发生林地,要召开群众会议,商定后由当地政府报林业局再实施药物防治。防治施工时务必注意人畜和环境安全。4、做好防治服务。各发生区要切实按照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补助等规定,积极筹备防治经费。林业部门要做好防治机械和防治药物的合理调配和防治技术服务,齐心协力动员广大群众控制可能发生的严重灾害。(通讯员 张明明)  

相关: